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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引图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引图的通知
(肇府办〔20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行政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的工作部署,市监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了《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引图》,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环节所需材料明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的高度去认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照《指引图》中所承诺的各环节的时限完成审批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各地各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到部门之间、上下环节之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分工协作,坚决杜绝各自为政、脱节错位的现象。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部门实施《指引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承诺时限进行审批,或在审批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确保实效。制定《指引图》是我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解决“报建难”问题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方便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法提交审批所需资料,并对审批工作进行监督。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环节所需材料明细

  一、立项环节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部门)。

  1、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2份。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类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一式2份(端州区)。

  (2)《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2份。

  (3)《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一式2份。

  (4)备案制的项目还须交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3、Ⅲ类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1)《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2份。

  (2)《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一式2份。

  (3)备案制的项目还须交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4)除端州区以外的建设项目还须提交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4、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按其具体的规定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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