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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肇府办〔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肇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职业病防治现状

  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推动下,通过重点职业病防治策略的实施和企业自身职业卫生管理能力的不断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较快发展,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明显提高,职业中毒的预防和控制取得了突破,职业卫生监管迈上了新的台阶。

  但是,当前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一是随着产业化的发展,职业病危害后果凸显,职业卫生投诉、化学中毒事件不断增多。特别是目前我市正在开展产业“双转移”工作,职业病防治任务更加繁重。二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山区县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严重滞后。三是用人单位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未能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不少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处于空白状态,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熟视无睹,个别单位甚至对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存在抵触情绪,因而严重制约了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未能取得有效的保障。四是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步履维艰。绝大部分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未经职业病危害评价、设计审查和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批环节的情况下完成项目的报批、施工和投产使用。五是技术服务力量不足,监督网络不健全。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偏少,个别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尚未获得职业卫生服务资质;县级尚未有专门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乡镇一级无专人负责卫生监督工作,职业卫生监督网底空虚;技术装备、调查取证工具不足且落后。六是各职能部门存在工作上的交叉或缺位,沟通协调不够。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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