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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市区水边整治以天沙河、蓬江河和礼乐河城区段沿岸为突破口,以美化、绿化、提高城市河道行洪能力、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为重点,沿岸建成10-60米宽的防护绿地,达到城市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水系两岸风景化的目标。

  与城市建设同步开展生态型河堤建设,使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塑造景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

  (四)路边整治主要依托城市干道和轻轨沿线,建设生态型绿道,提升城市品位。以迎宾大道、西环路、北环路、滨江大道、五邑路作为突破口,结合行道树、绿化带,在道路两旁建成5-30米的绿色长廊。

  (五)切实制定市政道路、城市公园、休闲绿地的整治和建设方案,确保我市市区主次道路绿化率达标。

  (六)房地产开发小区按规划要求高标准配套建设绿化,特别是靠近城市主干道的小区一侧,要严格按城市规划的树种统一种植。大型公共建筑的场地布局要设置向道路敞开的绿地。各小区规划配套建设主干道实行责任包干,做到建设和种养同步。

  (七)加快城乡清洁工程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特别是城区范围和主要街道,要切实做到整洁干净。

  五、时间安排

  (一)2011年8月-2012年12月,组织实施。

  (二)2011年10月-2011年12月,阶段验收。

  (三)2012年10月-2012年12月,考核验收。

  六、职责和分工

  为加强我市“三边”整治统筹、督导工作,结合我市宜居城乡创建工作,由市开展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我市“三边”整治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该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督促市“三边”整治工作开展和组织验收工作。各市政府可参照江门市区整治工作模式,在本辖区内开展相关“三边”整治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内容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并将具体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在每年3月和12月分别将工作计划和年度完成情况报市开展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

  (一)蓬江、江海区政府。

  1.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三边”(含轻轨沿线)整治的绿化、净化和美化工作。

  2.对辖区内裸露的山地进行治理,根据不同的山地和区域种植不同的树种,保持生态环境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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