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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着力实施“五邑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江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围绕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建立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坚持高端引领,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着力实施“五大基地”和“两大项目”计划。
  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高技能公共实训体系,发挥技师学院在技工学校师资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重点建设现代农业人才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职业能力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和江门市技师学院第二校区项目、江门市技师学院品牌专业项目。
  (1)现代农业人才基地:以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为平台,引进和聚集一批省内外乃至海外高级农业科技专家和农业科技人才团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农业人才。
  (2)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以满足江门市区域经济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以电子电工、绿色光源(LED)、五金加工、摩托车和汽车等支柱产业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为目标,建设设计前瞻、设备先进、产业匹配、管理科学、引领示范的多功能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平台。
  (3)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江门市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重点培育孵化数字动漫创意、节能机电、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将其建设成为示范性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扩大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各市、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个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
  (4)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要求,针对我市支柱产业、高增长性行业、龙头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对就业的技能需要,建立职业发展技能预测、高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培训咨询与指导、职业介绍、社会保障紧密联系的高技能培训平台。
  (5)职业能力开发评价示范基地:推进全市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开发评价体系建设规划与实施,通过开展“校企合作”与境内外机构合作,争创6个职业技能鉴定品牌;进行新职业标准开发和专项能力认证,创新考评技术,改善考评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6)江门市技师学院第二校区和品牌专业建设。江门市技师学院第二校区按照“分期建设,逐步推进,滚动发展”的思路分两期实施,其中,第一期在2011年完成并投入使用,使其成为全市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和其它培训机构师资的培训基地。围绕“三名”(名校、名专业、名师)工程建设,力争培育名师12名,建设名专业6个。同时,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加大实训设备投入,加强数控加工、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等品牌专业的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其打造为专业品牌项目。
  2.实施产业人才集群建设计划。
  围绕建设电力能源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文化名城和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的战略目标,重点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态农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人才集群发展,积极培育承接珠江三角洲核心区产业转移所需要的人才集群。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实施“五邑人才工程”。建立并发布本地紧缺技能人才需求和引进目录。立足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建立突破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依靠核心技术自主创业的科技企业家等有功人员的奖励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的引进力度。鼓励用人单位结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与跨国企业及科研机构合作,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的专门人才。
  3.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发展。
  (1)公务员业务骨干队伍。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能力和作风建设为核心,提高理论和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建立培训激励机制,加强日常考核。以基层一线和服务窗口公务员为重点,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现代公共管理知识特别是现代科技知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骨干队伍。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战略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组织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采取专题研修、考察交流等方式,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综合素质好、具有战略决策能力、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的优秀企业家。到201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9万人。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进修、学术交流、成果利用和利益分享的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引进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科研人员。鼓励企业落实对职工教育培训的投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提高对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人才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进企业“一站一基地二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基地、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人才载体建设。继续推进农业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23万人。
  (4)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对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术学院及中等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基地的财政投入力度,打造高技能专门人才实训品牌。构建完整的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中职、高职相衔接,普高、职高相沟通,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及技工教育为主体、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定期公布本地各院校的毕业生与就业对接信息。鼓励大中专院校实施“双师”(理论教师兼实习工厂师傅)制度及技工教育“三名”(名校、名专业、名师)工程,通过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大力支持校企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合作,并以此推动技术(技能)培训体制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效率。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19%,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占高技能人才总量的22%。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工程”,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人才培训基地、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妇女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各类农村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依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采取委托培养、选送培养、联系培养、典型示范、现场观摩、个别指导、专题培养等多种方式,探索建立我市农村实用技能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围绕食品安全的主题和生态农业发展趋势,培养一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6万人。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制定完善的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建立鼓励公民参与社会工作可优先享用公共资源的评价标准体系,引导非公组织共享社工评价资源。探索建立贯穿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社工入职培训、社工继续教育各阶段紧密衔接的社工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0.7万人。
  (四)着力加强人事综合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1.不断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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