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建立统筹城乡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就业体系。
1.完善就业需求信息平台,建立统筹城乡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服务体系。
建立技能培训服务网络。深化“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建立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就业与企业需求有机结合的新模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为本市农村户籍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完善面向城乡所有劳动者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和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信息共享的人力资源市场。探索建立珠中江三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推动建立三地招聘会联动制度,及时为三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2.推进“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加强对企业在职员工的继续教育,建立适应现代产业体系需求的职业能力培训体系,健全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力争5年内对企业技能人才轮训一次。加强全市各类技工院校建设,健全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创新技工学校学生课时计算、师资管理方式,探索教师聘任和学籍管理新模式,建立企业人员兼职教师人才库,扩大校企合作规模,创新合作方式,实现技工学校和企业“双赢”;创新职业能力开发和评价认证体系,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建立职业培训规范标准体系。整合资源,建设技能含量高、体现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公益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结合市场需求,大力推广“订单式”培训,在市内的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及高增长性行业建立技工学校招生与企业补充技能人才一体化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行“零学费入学、零距离就业”的“双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校企共同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工作评价标准体系。建设技工教育和技能培训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制定政策鼓励企业选择院校对口培训职工,为职工赴国(境)外培训提供便利。加强与国内、外技工教育的合作交流合作,促进培训机构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优化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
3.实施政策引导,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建立并总结推广市创业孵化基地的经验,创建全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平台。以政策引导创业为突破口,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资助和自谋职业补助、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切实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简化创业专项资金申请程序和手续,加大创业服务力度,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确保创业资金用到实处。探索总结不同行业、不同创业路径的成功经验,树立成功创业典型,推广成功创业模式。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政策。各市、区至少各设立一个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并力争建设成为国家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4.营造体现人文关怀的就业环境,建立预防调控失业和稳定就业机制。
发挥劳动监察和争议仲裁机构的职能,严肃查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推进定期表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单位和维权维稳先进个人,营造注重人文关怀的就业环境。探索建立有效就业状况调查制度,实行就业、失业登记。健全岗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稳定就业的作用,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健全失业调控体系,使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制度化,失业保险管理规范高效。
(二)着力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民、区域协调、统筹城乡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各类群体享受均等化的社会保障服务。
1.扩大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
构建具有江门特色的“普惠型”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建立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积极研究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政府牵头,慈善机构、家庭及其它组织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公共养老中心,以财政、企业捐赠、养老基金、社会慈善机构等多方投入的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开展康乐、公益等活动的场地。
2.完善以提高待遇水平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分三年逐步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2012年底实现单位缴费率调整为15%、缴费基数下限过渡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目标。加快医疗保险制度融合,健全统筹城乡、保障基本医疗、满足多层次需要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线,提高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和支付比例。拓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逐步实现个人账户可供家庭成员看病购药,提高个人账户使用效率。加强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管,完善定点机构指标考核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支出。
3.建立健全重大疾病和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现代工伤保险体系。
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注重培养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积极推进重大疾病、职业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启动实施“平安计划”二期,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开展工伤预防费补助企业职工预防性职业健康体检的试点工作,建立工伤保险费率科学浮动机制。建立健全工伤康复制度体系,深入实施工伤康复“关爱行动”,开展工伤预防,组织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康复受益面。
4.加强以提升服务能力为主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区域一体化,积极推动医疗保险异地转移、顺畅结算。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积极探讨珠三角地区医疗保险转移问题。建立异地医院实时结算信息系统,积极与各方协调联系,实现联网结算。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系统,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的发展。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延伸到基层,努力为群众提供就地就近、方便快捷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完善社会化管理工作体制,建立社区退休人员数据库,逐步建立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5.积极探索注重抗风险能力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开展职工、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工作。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为重点,探索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科学手段,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保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科学制定费用支付的测算、预留和增值保值计划,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健全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和人员配置,提高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水平。探索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科学手段,通过采取现代化监督、监管模式,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保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信息流”、“资金流”、“业务流”的全程监控,确保基金运转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