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市、县两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强化市、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抓好100所中医院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每年对全省100所中医院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确保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一所拥有5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医专科、2名以上省级名中医,达到三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能够代表当地水平的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县级中医医院能够达到国家《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至少拥有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和1名市级名中医,达到二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所有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中医药“三进”工程,推动中医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继续在农村和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十二五”末,争取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5%;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两法为群众服务的乡村医生,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与技术,提高运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大力倡导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和瘥后防复的中医养生保健理念,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和康复、食疗药膳、运动调摄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广大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养生保健需求。
三、建设中医药高等院校,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一)建设好河北中医药学院。大力发展中医药高等教育,按照国家本科院校设置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河北中医药学院组建进程,力争2012年前完成独立设置工作。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着力培养中医基础理论扎实、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中医药人才。创新办学模式,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建设10个左右中医药重点学科以及一批高水平的专业和课程,强化临床实习基地建设,使之成为我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并跻身全国一流中医药高等院校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