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本市交通港航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本市交通港航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包括各级交通港航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交通港航系统的公务员,交通港航行政执法人员,交通港航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交通港航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
(二)具体要求:
1、建立交通港航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和培训制度。每年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法制讲座和培训计划。原则上从事法制工作的干部每季度安排1次法制讲座,其他全体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并且要定期组织能够有效提高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的法制培训。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力争通过定期举办的法制讲座和培训,让广大干部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动态,接受先进的法治理念,为依法治局提供有力的法制武器。
2、健全交通港航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度。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与正确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六五”普法期间,市交通港口局负责对交通港航系统内持市级执法证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法理知识和法律制度建设等。其所属各单位及区县交通港航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交通港口局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法制培训工作计划,定期开展以法律法规具体应用和一线执法实务操作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从而形成一个由点到面、自上而下的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交通港航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
3、加强交通港航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交通港航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经营理念。深化对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良好的交通港航秩序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实施步骤
本市交通港航行业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前9月至12月。局属各单位和区县交通港航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五年规划,并报市交通港口局备案。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第12月至2015年6月。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每年1月底前要将本单位、本部门上一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市交通港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