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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万元)

 

经营类型

□1.超市

□2.百货

□3.餐饮

□4.健身

□5.美容美发

□其他(注明)

 

25号文落实情况

购卡实名制

对于购买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名登记。

□已落实

单位(可多选)

□1.单位名称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信息

□其他(注明)

 

个人(可多选)

□1.登记姓名

□2.登记身份证号

□3.登记联系方式

□4.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注明)

 

□未落实(注明拟落实时间)

□9月底前

□10月底前

□2011年底前

□其他(注明)

 

非现金购卡制

对于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预付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买单用途预付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发卡企业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已落实(请注明2011年8月转账笔数)

 

□未落实(注明拟落实时间)

□9月底前

□10月底前

□2011年底前

□其他(注明)

 

限额发行制度

不记名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已落实(请注明卡面最高面值,元)

不记名卡

 

记名卡

 

□未落实(注明拟落实时间)

□9月底前

□10月底前

□2011年底前

□其他(注明)

 

2010年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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