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三品一械”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京药监办〔2011〕67号)
各分局:
为了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升级,强化“三品一械”质量监管,现对我市“三品一械”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进行普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分工
市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普查,各分局负责辖区内“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调查的具体实施和结果汇总工作。
二、时间安排
请各分局于8月3日前将汇总结果报市局。“三品一械”生产经营相关汇总表分别报相关主管处室。
三、具体要求
(一)各分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对辖区“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开展调查。统计时间范围原则上为2010年度和2011年上半年情况,具体按照附表要求填写。调查企业范围应做到100%覆盖。
(二)各分局应对辖区“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企业上报数据(相关调查表见附件)纸质版分局存档备查,电子版和分局汇总结果电子版(加盖分局电子章)上报市局。
(三)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结合2010年底《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情况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计划等情况,严格如实填写《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其中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品种数”相关项目内可以不填。其他无特殊情况,相关项目内容不得空白。
(四)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结合2010年《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情况分别严格如实填写《北京市药品批发数据统计表》及《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数据统计表》,相关项目内容不得空白。
(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限定的报送范围是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的企业。同时,为方便数据统计,报表中不同注册证号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应独立填报,不应仅提交总值。
(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限定的报送范围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各企业需如实填写《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相关项目内容不得空白。
(七)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填报全市统一的《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情况调查表》(附表),并报送电子版(Excel格式),生产企业(含委托生产企业)应随表上报本企业持有的全部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电子版(JPG或PDF格式)以及各品种企业标准的电子版(JPG或PDF格式)。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情况调查表
3.区(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情况表(2010年度)
4.北京市药品批发企业数据统计表
5.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数据统计表
6.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药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注册地址邮编 | |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 分类码 | |
企业类型 | | 组织机构代码 | |
三资企业外方国别或地区及名称 | |
创始时间 | | 最近更名时间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称 | | 所学专业 | | |
企业负责人 | | 职称 | | 所学专业 | | |
质量授权人 | | 职称 | | 所学专业 | | |
质量负责人 | | 职称 | | 所学专业 | | |
生产负责人 | | 职称 | | 所学专业 | | |
职工总人数(人) | | 其中:技术人员(人) | |
高级职称(人) | | 初中级职称(人) | |
研究生学历(人) | | 本科专科学历(人) | |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 |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
厂区占地面积(平米) | | 建筑面积(平米) | |
2010年度产值(万元) | | 2010年度利润(万元) | |
2011年1至6月产值(万元) | | 2011年1至6月利润(万元) | |
2010年度利税(万元) | | 2011年1至6月利税(万元) | |
原料药注册品种数 | | 制剂注册品种数 | |
其他类注册产品数 | | 常年生产品种数 | |
生产条件和生产范围情况 |
生产地址 | 生产范围 | 生产车间名称 | 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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