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1年北京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分局,市药检所:
根据《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京药监保化〔2011〕10号)的要求,第一阶段(上半年)的生产企业抽检和市场监督抽检已经结束,共完成了350批次。现将第二阶段(下半年)的保健食品抽检计划发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采样任务
此次抽检的对象为非本市生产的标称具有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减肥、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辅助降血压(调节血压)、改善睡眠6个功能的保健食品(包括进口产品)。
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
二、检测任务
此次抽检的保健食品由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测,检测项目为是否添加违禁药物。
三、其他要求
此次抽检的采样量为:1个完整最小销售包装作为分局留样+不少于3个完整最小销售包装,且片(胶囊、袋装茶、口服液、颗粒)剂≥30片(粒、袋、支、袋)送检测机构检测。
采样单位要应用数字稽查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样,并避免重复。抽检完成有困难的分局,应及时告知保化处,以便统一协调。
采样经费不足的,由分局提前垫付,待本次抽检结束后,由市局统一拨付。
附件:保健食品抽检任务分配表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保健食品抽检任务分配表
| 抽样分局
| 抽检批次
| 抽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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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山
| 5批次
| 2011年8月1日
-9月15日
|
2
| 顺义
| 5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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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兴
| 5批次
|
4
| 延庆
| 5批次
|
5
| 东城
| 10批次
| 2011年9月16日
-10月31日
|
6
| 海淀
| 1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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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丰台
| 1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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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景山
| 1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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