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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认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认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名单的通知
(京药监保化〔2011〕44号)
北京市各化妆品生产企业:
为了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根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和我局印发的《北京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京药监发[2011]24号)的规定,经我局审核,认定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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