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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市体育特色村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

  评审组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实地考查及综合评审。
  2.评选原则
  (1)参与者规模与运动水平相结合
  (2)健身特色项目与当地民俗相结合
  (3)本村特色与全区(县)特色相结合
  3.评审程序
  (1)材料审查
  评审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2)实地考查
  实地考查采取既定线路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线路及内容由评审组组长确定。
  评审组须在实地考查结束后1周内,将经考查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的书面考查意见反馈市体育局群体处。
  (3)综合评审
  市体育局群体处负责组织召开综合评审会,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4)命名通报
  市体育局、市农委命名体育特色村并进行通报。
  四、动态管理
  对已命名的体育特色村将采取“本村自查、区县级普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区县级普查每2年开展1次,市级抽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凡抽查合格的,保留“体育特色村”称号;抽查不合格的,将予以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其称号并进行公告。

  附件2:
  北京市体育特色村申报表
  年  月  日

区县

 

乡镇

 

村名

 

村面积

 

常住居民户数

 

常住人口数

 

暂住人口数

 

村地址

 

邮编

 

电话

 

体育组织名称

 

2011年

经费投入

区县

 

 

组成人员

 

街乡

 

其他

 

健身

项目

名称

 

 

 

 

 

 

参加人数

 

 

 

 

 

 

健身

名称

 

 

 

 

 

 

设施

数量

 

 

 

 

 

 

健身

组织

名称

团队

晨晚练站

 

 

 

 

数量

 

 

 

 

 

 

体质

优秀

良好

合格

状况

 

 

 

社会

体育

国家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其他

小计

 

指导员

 

 

 

 

 

 

体育

健身

获佳奖

名称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获奖年限

 

 

 

百分比

 

本村的

体育健身特色

 

发展

设想

 

区县体育局意见

市级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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