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1〕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推动全省家庭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重要意义。家庭服务业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对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是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二)指导原则。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坚持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积极实施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倡导诚信经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和用工行为;坚持满足生活需求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为家庭提供多样化、高质量服务,扩大服务消费;坚持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努力吸纳更多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发展家庭服务业扩大就业;妥善处理家庭服务机构、家庭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立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家庭服务网络覆盖全省大中城市,基本形成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企业为骨干,服务种类齐全、服务质量较好、服务水平较高的多层次家庭服务体系,家庭服务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劳动权益得到维护。到2020年,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覆盖全省,能够基本满足家庭服务需求,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二、统筹规划家庭服务业发展

  (四)加强行业发展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制定本地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指导目录,明确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支持方向和保障措施。适应人口老龄化、家庭需求社会化、生活节奏快速化趋势,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居民消费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业态,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庭服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