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
(2011年7月8日 辽委发[2011]1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省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继续抓住和用好发展机遇,实现我省 “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普遍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问题仍然比较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以及群体性劳动争议时有发生,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和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全省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二)准确把握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大局,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以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重点,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载体,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实现辽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进一步明确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省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达到全覆盖,已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多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0%以上;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力争实现企业职工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发展,劳动安全卫生、职工休息休假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省80%以上的企业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达到90%以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