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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的意见


  (三)服务质量目标。建立和完善服务业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服务标准体系,围绕全省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 “吉林八景”品牌建设,确立50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特色服务品牌。到2015年,完成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300项;培育100个精品服务项目暨服务品牌企业;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服务行业综合顾客 (用户)满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铁路、交通、民航、电讯、旅游、住宿餐饮、金融、保险、商业、信息咨询等行业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医疗机构通过医院等级评审。

  1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用户满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重点培育大岭和范家屯汽车物流园区、吉林银行、吉林信用担保投资公司等在内的50个具有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重点生产性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

  2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在商贸流通业、家政服务业、房地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推进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顾客满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创建2个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重点培育 “吉林大姐”、“吉林保安”等在内的40个精品服务项目。

  3吉林特色服务业质量明显增强。围绕长白山、松花湖、延边朝鲜族风俗风情园、伪满皇宫、向海国家自然保护区、查干湖、净月潭、北大湖、莲花山等旅游项目建设,打造旅游业精品服务项目10个。建立文化产业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创意产业、动漫产业、数字出版产业等文化产业地方标准25项。

  (四)环境质量目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到2015年,清洁安全、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在我省得到全面推广,节能环保型产品得到普遍应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1能源节约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全省能源节约标准、计量、统计、监测、考核和评价体系基本健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5年累计下降16%。节水、节材、节地取得明显效果,资源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2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治理全面达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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