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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直补到户;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采用报账形式直补到户,确保群众增收。

  (二)直接支付。

  草地资源普查、草原生态监测、草原鼠虫害治理、草原监督管护等经费,按照“以钱养事”的原则,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确保工作需要。

  五、资金概算

  (一)中央财政补助奖励资金203941万元。

  1.禁牧补助资金:77628万元。

  2.草畜平衡奖励:114693万元。

  3.牧草良种补贴:1060万元。

  4.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7600万元。

  5.畜牧良种补贴:2960万元。

  (二)自治区配套经费预算3495万元。

  自治区配套资金用于草地资源普查、草原生态监测、配套畜牧良种补贴及工作经费等。

  1.草地资源普查:2000万元。

  用于全区不同草地类型草原面积、产草量普查,对禁牧草场进行GPS定位、制作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示意图、普查成果录入、资料编印等。

  2.草原生态监测:395万元。

  在6-9月份开展地面监测。牧业县和半农半牧业县每个县选择3个主要草地类型,每个草地类型做10个样地(样地要具有代表性,不能集中选择,同时兼顾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区域),每个样地做3-5个样方,以后每年开展固定监测。农业县每个县选择2个主要草地类型,每个草地类型做5个样地,每个样地做3-5个样方,以后每年开展固定监测。牧业县和半农半牧业县地面监测经费每县5万元,农业县每县3万元,73个县共计295万元;遥感监测经费100万元。

  3.配套畜牧良种补贴:1000万元。

  4.工作经费:100万元。

  (三)自治区整合安排资金26194.4万元。

  1.标识桩、标识牌制作。

  新增9327万亩禁牧区设置标识桩,平均每块禁牧面积5000亩,禁牧草地18654块,每块禁牧草场拐点20处,每处拐点设1个标识桩,需设标识桩373080个,每个标识桩200元,需资金7461.6万元;已禁牧3611万亩,平均每块禁牧面积8000亩,禁牧草地4514块,加上新增禁牧草地18654块,需设标识牌23168个,每个标识牌1000元,需资金2316.8万元。标识桩、标识牌制作费用合计9778.4万元,由自治区整合预算安排和国家退牧还草网围栏建设专项资金解决,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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