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豫科高[2011]27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储备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共同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企业注册信息的认证,对推荐企业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形成书面认证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同级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组织工作,主要是把好财务审核关。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二、2012年创新基金的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三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见《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预通知》(豫科高[2011]18号)。
三、今年,我省被确定为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共同评审单位,在进行一般创新项目的申报时,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和《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并按照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申报资料附件要求(见附件1)准备相关附件,扫描后上传至网络。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要求书籍式装订成册,每套材料包括申报书、企业注册资料、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认证材料、相关附件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贷款贴息项目以2010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2、初创期企业是指2008年7月1日以后(含)工商注册的企业;成长期企业是指2008年6月30日以前(含)工商注册的企业。
3、创新项目需附2009、2010年企业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