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培训系统使用管理的通知
(辽保监办发〔2011〕51号)
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按照《
关于正式启用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培训系统的通知》(辽保监发〔2011〕27号)要求,我局将于2011年7月1日在辖区内正式启用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培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目前多数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下合并简称"各机构")已经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工作部署和政策宣导,为确保系统推广上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机构要高度重视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培训工作,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认真组织和落实。我局将适时进行专项巡查。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要严格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合理安排7月1日前《资格证书》换发的相关工作,认真做好系统正式上线后的继续教育情况审核工作。
二、2011年7月1日后,各机构应组织所属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通过系统完成2011年度36小时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以系统中记录的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为准,无须打印。各机构应就继续教育管理权限和系统操作流程与深圳市永兴元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并将取得的继续教育管理权限下放到市级机构。各机构应加强对所属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督促和指导,做好政策解答和技术咨询服务,充分利用系统的离线学习功能开展继续教育培训,避免所属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因继续教育未达标而脱落。
三、2011年7月1日后,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换发资格证书时,应以系统中记载的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信息为准,只需审核申请人2011年度36小时继续教育培训完成情况,不再审核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情况。2012年需要通过系统审核前两年度72小时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四、因部分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所持资格证书将于2011年7月-8月到期,其通过系统完成2011年度36小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较紧,建议各机构在2011年7月1日前提前为其申请换发资格证书,尔后再组织其通过系统完成2011年度36小时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做好这一时期的资格证书换发工作,严格审核纸质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和继续教育档案,确保在2011年7月1日前受理完成各机构在上半年提出的换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