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三)稳定办学规模。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管理,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协调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控制普高规模,稳定职教招生。拓展招生范围和对象,积极开展面向农民、生产服务一线人员和下岗转岗职工,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保持在10万人以上,在徐职业学校年招生3万人以上,校均规模4000人左右。
  (四)优化职校布局。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合并、撤销、重组、转型等办法,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到2015年全市保留25所左右职业学校。坚持做优做强,扶持骨干学校建设,建成一批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市区完成行业举办薄弱职业学校的撤并工作,成人高校、高职院校、干部培训学校等原则上不再举办中职学历教育。各县(市)区重点办好1-2所骨干职业学校,2012年基本完成过
  渡性职业学校和办学点的撤并、转型工作。
  (五)调整专业结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专业设置,做到扬长避短、突出特色,避免重复设置和无序竞争。重点发展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数控技术、电子电工、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医药技术、商贸服务、现代物流、动漫等专业。加强专业调控,实行专业准入、专业审批和专业评估制度。县域职业学校要突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举办适应经济发达地区市场需求的专业。
  (六)加强专业建设。制订实施《徐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计划》,以品牌专业建设为抓手,促进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按照生产性实习、产学研结合、社会培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等功能整合的要求,加强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提高企业对实训基地建设的参与程度,形成政府投入、自主研发和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模式。“十二五”期间,每年建设市级品牌专业20个,市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10个,从中推荐申报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
  (七)建强师资队伍。鼓励在职教师提高学历,支持参加两个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考试和“双师素质”培训等。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要有2个月时
  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支持职业学校引进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对于紧缺型专业教师招聘适当放宽年龄,特殊拔尖人才经审批后可破格录用。“十二五”末,中职教育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5%以上,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学校研究生占比分别达12%、20%,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68%以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