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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1〕1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全面推进“十二五”干线公路
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干线公路建设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2号)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践行“转型升级做示范,科学发展带好头”的总体要求,坚持创新驱动战略,调动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充分发挥区县政府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市干线公路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和提高全市干线公路网络布局、等级结构、建设质量、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干线公路的大发展,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在促进“全域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南京”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努力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成我市标志性的竞争优势。

  二、总体目标及原则

  “十二五”期间,我市干线公路建设将围绕“干线公路连街镇”的总体目标,平均每年建成不低于150公里的干线公路,实现市域干线环路全线贯通、一级干线通街镇。到2015年,全市一级公路通车里程翻番,干线公路国土密度跻身全省前列。

  干线公路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引领发展: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新市镇建设、特色产业开发、旅游景区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干线公路建设引领和服务郊县镇街经济和产业发展的作用。

  --科学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南京市域干线公路网规划》,加强干线公路建设与高速公路、县乡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方案统筹和计划对接,干线公路建设与新城、新市镇、新社区规划建设统筹,充分发挥路网建设的整体效益。

  --有序建设:优先安排规划待建项目的建设。新建路段按照规划等级一次性实施到位。对于已建路段未达到规划等级的,应做好改扩建的规划预留控制。

  --集约资源:优先考虑既有线改扩建方案,局部地区结合新市镇发展规划可改移新线,尽量减少干线公路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占用。

  --环境优先:突出环境优先,打造干线公路生态环境景观廊带,原则上一级公路两侧按照各30-50米,二级公路两侧按照各20-3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两侧按照各5-10米配建绿化带。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干线公路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交通牵头、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协同建设”的机制组织实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区县在干线公路建设上“先发展,先受益”。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南京市干线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各相关区县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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