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1]354号)
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成预发[2011]3号)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
2011年,我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
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教育为基础、权力监控为重点、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高预防工作社会化和规范化程度,依法履职、廉洁勤政,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
一、工作重点
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针对加强和改善房地产调控、资源节约、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关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中的腐败问题和职务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职务犯罪。
二、工作目标
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落实《
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预防工作的社会化和规范化程度,将预防工作推向深入。要建立健全预防工作长效机制,以落实检查监督为重要手段,以加强宣传教育为主要途径,以增强预防工作实效为主要目标,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三、领导职责
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坚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办事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亲自指导预防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根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预防工作,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检查、考核,进一步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防范机制,认真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