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国土、规划、城市建设、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此项目开工、竣工需向我委报告。
十、请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相关建设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以及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做好初步设计编制等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若不延期,本核准文件有效期满后视为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
成都市国家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表
项目名称:凤凰山高位水池项目
项目业主: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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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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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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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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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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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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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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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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