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只有在岸外包业务也可申请。此表一式3分。另附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一份。
附件2: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工作计划表
阶段
| 第一阶段(7月下旬)
| 第二阶段(8月份)
| 第三阶段(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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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 下发通知,明确任务,规定时限
| 调查摸底,企业填表,分级汇总
| 全省汇总,专家认定,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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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 1. 以商务厅名义发文,明确任务
2. 附表《河北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表》
3. 明确三大类服务外包企业的具体明细
4. 明确以设区市、扩权县及省级以上开发区为单位进行摸底初审
5. 设计各类统计、认定表格;
6. 设计制作《河北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证书》、《河北省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认定证书》。
以上6项工作由厅服务贸易处负责起草通知、把关定稿、下发各设区市、扩权县及省级以上开发区
| 1. 分别以设区市、扩权县及省级以上开发区为单位,转发省厅文件
2. 各级商务部门对辖区内属于服务外包企业的进行排查摸底,不留死角
3. 明确告知企业:什么样的企业属于服务外包企业?什么是在岸外包?什么是离岸外包?其中在岸、离岸及总接包额如何计算?
4. 按照符合ITO、BPO、KPO三类条件的企业组织填表
5. 分别以设区市、扩权县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统计汇总
6. 及时解答下级商务部门和企业提出的问题,下发操作说明,督促工作进度
第1-4项由设区市、扩权县及省级以上开发区负责本辖区的相关工作
第5-6项工作由厅服务贸易处负责
| 各级商务部门:
1.初审时分类要准确
2.各类数据要清楚无误
3.初审完成后加盖公章
4.按要求时限报商务厅
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
5、督促各级及时上报
6、对上报材料迅速审核
7、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解决
8、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9、按规定时限公布结果(以厅文件形式以及在河北商务网上公示)
10、及时下发两种证书
11、公布全省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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