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顾春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汉圣 市政府副市长
王 镇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李志伟 市人大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田 家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大地 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
鞠保平 市政协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