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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发《成都市2011年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发《成都市2011年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商发〔2011〕137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成商发〔2011〕107号)和《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成财外〔2009〕52号)精神,制定《成都市2011年度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本实施细则已同时在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cdmbc.gov.cn/
  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cdcz.chengdu. gov.cn/

  联系人:李玉萍 市商务局流通产业处
  联系电话:61883659

  联系人:莫玲敏 市财政局外事外债金融处
  联系电话:86271145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成都市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成都市2011年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2011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的意见》的有关要求,2011年度将对我市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品牌节会活动予以资金支持。
  一、支持对象
  市政府主办、承办或委托市商务局承办,采取服务外包方式,由第三方具体执行的重要展会活动。
  二、支持项目和标准
  (一)2011年成都购物节,补助200万元;
  (二)2012成都新春欢乐购活动,补助150万元;
  (三)其它由市政府主办、承办或委托市商务局承办的重要展会活动,对节会的宣传、执行经费按承办方与比选确定的执行单位协议确定的金额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与主办、承办方签订的展会委托执行协议;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三)《2011年度成都市品牌节会项目支持资金申请表》;
  (四)节会活动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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