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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发《成都市2011年度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八)证明企业取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相关材料;
  (九)品牌餐饮龙头企业申请资金补贴需提供市统计部门、市税务部门提供的营业收入及近两年年纳税额增长的证明材料。
  (十)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的初审意见;
  (十一)其他可以证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按照属地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于9月30日前报送至税收解缴关系所在地区(市)县商务局和财政局。
  (二)税收解缴关系所在地区(市)县商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对申报企业的资质、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汇总并提出推荐名单和理由,以两家联合签发的文件,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局。
  六、项目审定、验收及资金拨付
  (一)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支持计划。
  (二)对列入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的项目,由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向市商物投集团出具拨款通知文件,并同时送相关区(市)县财政、商务部门。
  (三)由相关区(市)县商务部门通知企业或项目单位到市商务投集团办理拨款手续。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以及项目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二)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应详实;
  (三)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提供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制页码;
  (四)所申报项目不得与本市类似扶持资金其他项目重复。
  八、市商务局同意市级商务行业协会组织商贸企业参加的经贸考察活动补助,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按照2011年度支持商务行业协会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

  附表1
  商贸企业做大做强项目支持资金申请表
  (    年)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邮编

 

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补

助方式

 

申请贷款

贴息金额

万元

申请补

助金额

万元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利息支付

万元

工商登记日期及代码

 

上年度资产总额

万元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

上年度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上年度利润总额

万元

上年度税收总额

万元

上年度未职工人数

      人

申请支持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本项目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申请单位

财务事项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项目总体情况及实施进度(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

商务部门

意  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

财政部门

意  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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