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发《成都市2011年度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商发〔2011〕138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
为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成商发〔2011〕107号)和《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成财外〔2009〕52号)精神,现将《成都市2011年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资金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本实施细则已同时在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cdmbc.gov.cn/
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cdcz.chengdu. gov.cn/
联系人:莫玲敏 市财政局外事外债金融处
联系电话:86271145
联系人:李玉萍 市商务局流通产业处
联系电话:61883659
联系人:高清海 市商务局农村市场处
联系电话:61883683
联系人:李传宝 市商务局国际经贸关系处
联系电话:61883724
联系人:肖 晴 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
联系电话:61883773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成都市支持品牌节会活动资金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成都市2011年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做大做强项目资金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2011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的意见》的有关要求,2011年度将对重点商贸、餐饮企业做大做强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总部在我市注册、税收解缴级次在我市、2010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商贸连锁企业。
(二)总部在我市注册、税收解缴级次在我市的品牌或龙头餐饮企业。
(三)在我市注册、税收解缴级次在我市的4A级以上的大型生猪屠宰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在我市注册、税收解缴级次在我市的农产品龙头企业。
二、支持项目和内容
(一)鼓励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1、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2000㎡以上的在建或竣工的商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2、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投资额达到100万以上的竣工的商贸配送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以上在建或竣工的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4、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期间营业的24小时连锁便利店夜间电费定额补贴;
5、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期间在市外开设的商贸直营连锁店;
6、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引进服装、服饰类国际一线著名商品品牌奖励;
7、鼓励和支持品牌便民连锁企业叠加服务功能。
(二)支持餐饮企业做大做强
1、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期间,新开设规模3000平方米以上,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餐饮精品店项目(不含购置房产、地产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