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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建立认证补助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质量追溯制度。扶持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九)实施人才强农战略。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引进高级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龙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织负责人、“一村一品”特色村镇领头人等进行系统培训。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民培训,造就一批技术水平高、经营理念新、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民。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2011年2~6月)。各市、县(市、区)研究制定本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工作机构。各市制定的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分阶段实施(2011年6月~2015年 10 月)。自治区召开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实施会议,全区开展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各地也要相应地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的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年推进工作的落实。每年年末各市、县(市、区)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当年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每年 10~11 月,自治区将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督查贯彻落实桂发〔2011〕2 号文件的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 年 11~12 月)。对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实施农业产业化“339”工程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农业厅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自治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实施农业产业化“339”工程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将发展农业产业化相关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把推动产业化发展成效纳入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的范围。
  (三)落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将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具体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各自的职责推进农业产业化“339”工程实施;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合力。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地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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