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苏州市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苏府〔2011〕16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在全省名列前茅,同时也涌现了一批规模型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聚集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根据《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命名管理办法》(苏府办〔2011〕89号),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市政府决定命名张家港软件(动漫)产业园等28个文化产业项目为苏州市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开拓进取,充分发挥龙头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提升,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苏州市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苏州市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一、园区类示范基地(24家)
张家港市(1家):
张家港软件(动漫)产业园
常熟市(3家):
沙家浜江南水乡影视产业园
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
虞山尚湖江南文化博览园
太仓市(2家):
江苏(太仓)LOFT创意产业园
太仓市科技文化产业园
昆山市(2家):
昆山文化创意产业园
昆山软件园动漫数字产业基地
吴江市(1家):
同里影视摄制基地
吴中区(2家):
胥口书画全国文化(美术)示范基地
金枫路创新创意产业街区
相城区(1家):
苏州阳澄湖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园
平江区(2家):
苏州市婚庆文化创意产业园
苏州容创意产业园
沧浪区(2家):
苏州沧浪文化创意产业街区
江南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
金阊区(1家):
苏州山塘历史文化街区
工业园区(4家):
苏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
苏州文化艺术中心
苏州欧瑞动漫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