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应农村特点,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
(一)实行全员培训。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把学习贯彻
《规定》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冬训”等集中学习培训的有利时机,分级抓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把
《规定》列入教学计划,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培训效果。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学习教育的效果。编写适应农村工作实际的学习读本,广泛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
《规定》,引导他们认真落实廉洁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
(二)开展对照检查。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召开以贯彻落实
《规定》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县以下党组织每年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
《规定》的要求,查找和解决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基层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加强对学习教育效果的检查,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廉政法规考试等形式,督促农村基层干部自觉学习掌握
《规定》,做到熟悉基本内容,把握基本要求,牢记基本规定,自觉规范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和表彰农村基层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
《规定》的重要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着力营造贯彻落实
《规定》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大力促进农村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