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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二)突出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切实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重在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的能力。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全面推广公务员学法登记和学法用法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对新录用公务员应组织与业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测试,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坚持和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高度重视青少年学法用法。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在引导他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法制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卷,加大法制教育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考试中的分量,切实保证大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广泛组织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良性互动。调整充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加强培训指导,健全运行制度。配合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整治工作,搞好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增强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观念。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扎实推进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五)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宣传与农村改革发展、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强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能力,培养和造就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现代农民。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继续完善“农家书屋”和农村法律图书角(柜)工程。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社、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法律素质。全面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的做法,不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完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创建“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和“文明村”工作之中。
  (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学校(站、点),紧密结合流动人口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借助社区管理平台,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继续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完善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有机衔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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