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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1〕11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加强职业培训,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对于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培训体系基本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规模持续扩大,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在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要看到,职业培训工作仍不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劳动者素质提高以及扩大和稳定就业的需要,特别是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新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为核心,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目标任务。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至少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二、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三)健全职业培训制度。适应劳动者就业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要求,健全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以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城乡劳动者、企业在岗职工、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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