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和任务
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应急值班室,担负市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听电话和接收传真,掌握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办理向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保证市政府与上下级各部门的联络畅通,保障市政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工作要求
1、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交班事项应书面交接,并由接班方签字确认,防止公共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2、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配置的电话、电脑、传真机等各种设备,保持设备的良好接收和自动开启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对接到的电话、传真应及时处理,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需要呈报领导的及时呈报,并按照领导的批示或指示进行处理。
3、值班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具有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4、值班人员对重要信息处置应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领导报告。明确的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或政策直接答复或处理,重要问题经请示后按规范口径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经有关领导批示后移交职能部门办理。遇急电或急事及时向带班秘书长和带班领导、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联系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相关市领导汇报。
5、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将重大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进一步向有关县区或部门联系核实,详细了解事件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基本情况,接到重大情况来电,应要求对方尽快采用书面形式报送。
6、快速传递信息。值班员在受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要按照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原则,在核实情况、做好研判、提出拟办意见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完善拟办意见后, 迅速填写值班要情处置卡,报当日带班秘书长或带班领导同意后,按照救援第一的原则,首先通知事发地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立即根据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领导带队赴现场处置,随后迅速上报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市长。并将上述领导的相关指示迅速传达到各有关部门及单位。需报上级政府值班室的信息,应迅速编发《值班信息》,报领导批准后上报省政府和市委。
7、及时跟踪,掌握情况。值班员在进行先期处置报告后,要按照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半小时到1小时1问、较大以下突发事件1到两小时1问的原则,及时跟踪、了解突发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工作动态,有新的情况立即按程序报告相关领导。突发事件结束后,值班员应及时将县区和有关部门上报的突发事件处置完成的报告,按照程序上报各相关领导,需上报的编发《值班信息》报省政府和市委。
8、值班人员接打电话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要将重要的来电、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处理情况在专用的值班记录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要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存档备查。
9、市政府应急办应急值班室负责指导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值班管理工作,检查、通报全市政府系统、各县、区政府值班工作情况。协调、督促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企业、社会应急管理工作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二、应急处置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1、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履行上下沟通、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保障市政府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各项应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2、市政府应急办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市级总体应急预案的起草编制和修订以及市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社会基层应急预案和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组织计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预案管理工作,努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的预案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