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和杜绝政策外多孩生育的规定

  2、认真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强化优质服务,是不折不扣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的保障。已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子女的夫妻,一方要采取长效节育措施;不符合《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外生育和杜绝政策外多孩出生,要狠抓双女户绝育的落实;对未落实相应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各行政村(居)要进行集中复查,经医学检查能够落实的必须落实,确实有手术禁忌症的要及时按规定出具有效证明。同时,对违法生育人员要加大征收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严格征收标准、规范征收程序上,确保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到位。
  3、继续引深“三无”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无政策外生育、无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无政策外多孩生育”创建活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把创建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街),乡级领导包村(居),村级领导包户责任制。同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工作,要通过明确乡村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和规范,具体到户,落实到人,定期上门随访服务,了解需求,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使“三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认真落实计生各项惠民政策。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一定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待政策,对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按规定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待遇;对独生子女在入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确保享受应有的优先优惠政策,认真兑现奖励资金,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农村计生家庭按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奖励金。同时,要不断完善和落实对农村领证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奖励、优惠、扶助、保障的政策措施;要制定出台对自觉落实上环、结扎手术的育龄妇女和对因避孕措施失败造成意外怀孕,自觉落实人流或引产手术的已婚育妇的奖励制度,积极引导群众自觉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
  5、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整治活动。要认真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整治活动,摸清违法违纪生育人员的真实情况。各乡镇(街)要摸清所辖区域内所有人口的生育、节育情况。对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查孕服务。同时,要抓好对违法生育人员的上报、查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落实经济和党政纪处分。
  四、严格奖惩,营造良性竞争氛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