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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和杜绝政策外多孩生育的规定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和杜绝政策外多孩生育的规定
(同政办发[2011]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各中央及省属企业:
  抓好生育政策的落实,杜绝政策外多孩和减少政策外出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为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大同市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违法违纪生育一直是困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居住分散,单位管理不力,违法生育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尤其是政策外多孩生育时有发生,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危险,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充分认识严格制止违法违纪生育和杜绝多孩生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从落实基本国策、构建和谐大同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把控制政策外生育及杜绝多孩生育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头等大事来抓,为“十二五”人口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二、明确任务,力争达到预期目标
  按照今年省、市考核指标要求,城矿区类和新荣区要整体达到无政策外生育,农业一、二类县区80%的乡镇达到无政策外生育,全市要杜绝政策外多孩生育。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全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杜绝政策外多孩生育。
  三、多措并举,消除违法生育隐患
  1、强化孕前型管理。掌握孕情动态,摸清育龄对象结婚、怀孕、生育情况,是确保无政策外出生和多孩出生的基础。乡镇服务中心要坚持抓好以查环、查孕、查病为核心内容的技术服务,实现孕前型管理。要通过周密、细致的查环查孕工作,建立严格的孕情跟踪制度,提高孕环情监测和跟踪随访服务率,发现政策外怀孕要及时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政策外出生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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