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进行复审评估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管理,促进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邯郸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近期将对2007年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进行复审评估。
一、评估内容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评估内容包括:研究开发能力与水平、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试验条件、效益与影响、对外开放与运行管理情况等。
实验室主要评估内容包括:研究水平与创新能力、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验条件、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情况等。
二、评估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原则,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技术专家与管理专家相结合、书面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三、评估方法及步骤
(一)开展自评。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按照通知要求对三年来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填报评估申请书(详见附件1),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并提交电子版。
(二)专家评估。市科技局组织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参评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进行集中评估打分。
(三)通报情况。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估和实地考察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按等次确定最终评估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发布,作为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进行资助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名单见附件2)要实事求是,认真填报评估申请书,并按时上报。
(二)各评估专家要依据评估标准,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职责和权利,确保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评估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到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hdkjjfgc@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慎中:3118090 刘金梅: 3118090
附件:1、邯郸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评估申请书
2、进行复审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7家)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邯郸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评估申请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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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实验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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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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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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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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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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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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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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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制
基本情况表
工程技
术中心(实验室)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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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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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主任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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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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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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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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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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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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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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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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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
单位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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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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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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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研
究
成
果
| 序 号
| 成 果 名 称
| 成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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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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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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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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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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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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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研究开发项目数量
| 三年实到研发经费
| 获
奖
成
果
| 技术集成及工程化成果
| 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 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 固
定
人
员
| 流
动
人
员
| 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
| 工程试验用房面积
| 办公用房面积
| 仪器设备、装备数量
| 仪器设备、装备原值
| 中
试
生
产
线
| 成
果
转
化
| 经
济
效
益
| 自
身
收
益
| 科
技
合
作
| 承办技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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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万元
| 项
| 项
| 项
| 篇部
| 人
| 人
| 人
| 平方米
| 平方米
| 台
| 万元
| 条
| 项
| 万元
| 万元
| 项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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