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着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针对群众当前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着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二十四)全力抓好九项专项整治工作。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中之重,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酒类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保障食品重点品种的安全。当前,集中力量在全区开展九项专项行动:一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塑化剂”专项清查行动;三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顿行动;五是以乳制品行业为重点的食品 生产企业建立“三抓手”监管机制专项行动;六是集贸市场经营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检查专项行动;七是治理边贸进口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八是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行动;九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整治行动从今年 6 月开始,年底前要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二十五)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各市、县要加快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建设,并在今年 8 月底前全部完成。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按实体化设置,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坚持定期召开例会,建立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有力、有序和有效。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主动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及相关部门通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共同研究应对措施,协调一致采取行动,妥善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二十六)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仓储与运输、保健食品等涉及多环节、跨部门监管的职责进行调研和裁定,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界面并落实到具体的监管部门,消除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实现食品安全全程有效监管。
七、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地方、基层。各市、县、乡镇主要领导要负起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对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有效开展。
(二十八)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对本级执行《
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的各项制度给予经费保障,对增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高执法队伍专业技术水平等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确保执法办案、检验检测等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