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参加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保分局、监察支队: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班的通知》(环办便函[2010]13号)与省环保厅《关于参加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的通知》(冀环办函[2011]559号)的文件要求,今年环境保护部、省环境保护厅将继续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把企业参加培训率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为做好我市培训工作,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保分局、市监察支队组织本辖区的重点监控企业参加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管理
此次培训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保分局、监察支队要抓紧时间组织本辖区企业(见附件一)报名,并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保分局、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信息中心各派1-2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二、培训内容
(一)有效性审核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要求。
(二)固定污染源/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三)固定污染源/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介绍。
(四)固定污染源/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行质量控制要求及运行状况分析。
(五)设备实际操作。
(六)有效性审核表格分析与填写。
三、培训安排及要求
(一)要求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每个企业具体参训人数见附件一。
(二)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合格证。去年已参加培训但未取得证书的,今年仍要参加培训。今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人员必须持环境保护部有效性审核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指定培训班的,经相关责任单位同意后,各责任单位统一报名至市局监测处,调整到其它班次。
四、培训时间、地点
参训企业名单及培训时间:见附件一。
培训地点:环保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北安河)。交通示意图见附件二。
五、培训费用
有效性审核培训的相关费用(交通费、食宿费、培训费等)由各企业承担。学员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标准为200元/人天,培训费为1200元/人次。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请责任单位于培训开班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附件三)报市环境保护局监测处。
邮箱:sjzhbjjc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玉洁 0311-85880285
文件查询及附件下载请登录石家庄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sjzhb.gov.cn/)
附件一:培训时间、培训企业名单及人数
附件二:宾馆交通示意图(略)
附件三:报名注意事项和报名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一:
培训时间、培训企业名单及人数
烟气培训班
(8月15日-8月19日)
| 单 位 名 称
| 培训人数
| 责任
单位
|
1
|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
| 监察支队
|
2
| 石家庄佳正实业有限公司
| 3
| 井陉矿区
|
3
| 河北丰达钢铁有限公司
| 3
| 井陉矿区
|
4
| 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
| 栾城县
|
5
| 河北铬盐化工有限公司
| 3
| 栾城县
|
6
| 河北灵达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
| 栾城县
|
7
| 石家庄天力金属有限公司
| 3
| 高邑县
|
8
|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
| 平山县
|
9
|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
| 平山县
|
10
| 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
| 2
| 平山县
|
11
| 平山县敬业焦酸有限公司
| 3
| 平山县
|
12
| 赵县赵州热电有限公司
| 2
| 赵县
|
13
| 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
| 2
| 辛集市
|
14
| 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
| 辛集市
|
15
| 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车间)
| 3
| 藁城市
|
16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1
| 监察支队
|
17
| 藁城天意热电有限公司
| 3
| 藁城市
|
19
| 藁城市金鑫焦化有限公司
| 3
| 藁城市
|
20
| 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
| 3
| 新乐市
|
21
| 鹿泉市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
| 3
| 鹿泉市
|
22
| 石家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
| 3
| 新乐市
|
23
| 鹿泉东方热电有限公司
| 3
| 鹿泉市
|
24
| 鹿泉市曲寨热电厂
| 3
| 鹿泉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