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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四、《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上海市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上海市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危重孕产妇评审是近年来国内外新兴的评价和改善产科服务质量的一种手段。国内外资料表明:危重孕产妇评审可以作为孕产妇死亡评审的补充,对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提高产科服务质量起到良好效果。与孕产妇死亡评审相比,危重孕产妇评审具有医疗服务信息更充分、更真实,病史可靠性强,经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小等优势。
  为落实《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特组织专家制订《上海市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试行),以便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提高本市危重孕产妇救治水平。
  一、评审目的
  (一)提高医务人员对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
  (二)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对产科质量管理的认识与重视,加大投入与管理力度。
  (三)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广行之有效的适宜技术和管理经验。
  二、评审分级和时间范围
  (一)院级评审:每月1次,对依据《上海市危重孕产妇上报标准》(附件1)上报的所有病例进行评审。
  (二)区级评审:每季度1次,对依据《上海市危重孕产妇上报标准》上报的本辖区所有妊娠并发症病例进行评审。
  (三)市级评审:每季度1次,精选典型病例(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进行评审。
  三、评审内容(详见附件2)
  (一)回顾分析危重孕产妇医疗服务全过程
  对危重孕产妇就医至出院的6个环节(入院、诊断、医疗/管理/监测/、护理/监测/执行医嘱、出院、转诊)进行深入分析,如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医生接诊是否及时;危重孕产妇诊断是否及时、正确,医疗处理是否恰当,护理、监测是否及时、正确。出院时间是否恰当,诊断是否正确,随访事宜是否向病人交代清楚。转诊是否规范等。
  (二)分析不恰当的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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