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实施农村生态宜居工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镇村环境
16. 加强镇村规划建设。落实城乡规划全覆盖要求,加快村庄布局调整。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居住点交通、供水、排水、邮政、通讯、电力、环卫、市场、污水处理、体育等基础设施。按照资源节约利用、公共服务完善、村容整洁美观要求,引导各地开展新民居建设。加强村庄特色和乡土风情保护开发,建设一批乡土风情浓郁、环境自然整洁、设施配套适宜的示范村庄。
17. 优化镇村生态环境。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宣传行动,引导农民节水节电节煤和循环利用资源,发展绿色农业,生产无公害产品。开展园林小城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康居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绿化村庄。按照城市社区环卫保洁要求,逐步建立健全镇村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快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区)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整治县乡河道,疏浚村庄河塘,做好水源地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农村工业污染源监管治理,推进农村分散工业企业入园进区。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18. 改善农户家居环境。开展文明生态庭院创建和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环保家居、绿色家居,引导农民保持居室卫生、清理卫生死角、创造良好环境。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厨,发展秸秆气化、沼气等清洁能源。积极推广经济实用、维护简便、效果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六、深入实施城乡文明共建工程,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19. 深化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发挥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优势,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力度。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与村镇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帮助落实帮扶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机会、开展文体活动。大中城市特别是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以及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要带头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制度、有经费、有成效。发挥各级文明村镇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企业开展村企共建。
20. 着力推动城乡文明交流互动、相互促进。统筹推进市民和农民教育,以城市化要求建设新农村、以现代文明理念培育新农民,深入开展“讲科学讲卫生讲文明”活动,运用多种形式特别是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引导农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统筹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建立城乡居民方便共享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