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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办发〔2011〕25号 2011年7月13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的实施意见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两个率先”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39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拓展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全面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当前,江苏正处于从“第一个率先”向“第二个率先”迈进的关键时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力争到2015年苏南等有条件地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发展动力活力不断增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组织形式、人口构成发生深刻变革,思想文化、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多样多变,对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新任务。农民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长,对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出了新要求。城乡二元结构正在向城乡发展一体化转变,对统筹城乡和区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出了新课题。要立足“两个率先”全局,充分认识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 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要求,围绕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牢固确立宣传思想文化“主战线、主阵地、主力军”地位,充分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文明为导向,以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为载体,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五大工程”,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农村,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在新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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