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苏发〔2011〕18号 2011年7月13日)
“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推进力度,狠抓政策落实,全省服务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是江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又好又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贯彻“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重点和重要举措,深入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坚持生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坚持生活服务业与扩大居民消费相互促进,坚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与开发园区配套建设,促进生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基础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服务业均等化,实现服务业增速明显加快、比重明显提高、结构明显优化、集聚程度明显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确保服务业增速高于GDP增速,服务业占比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到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3%,力争45%;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40%;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总收入比重力争达到45%;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2家,超500亿元的5家。
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力争43%;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总收入比重达到55%;营业收入超20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1家,超1000亿元的2-3家,全省百强企业中服务业企业达40家。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先导性、示范性的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一批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一批水平高、业态新、品牌优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努力使我省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和规模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树立“江苏服务”崭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