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加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严厉打击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生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加工专项检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石家庄市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加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生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加工专项检查,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局文件精神,根据实际进一步规范我市接受境外委托加工的生产行为,促进诚信生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了解我市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加工生产和质量管理现状,发现企业管理和药监部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接受境外委托加工生产秩序,确保不发生严重涉外药品安全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我局成立了“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加工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杜瑞行同志担任,副组长:李利佳,成员为药品安全监管处全体人员。
四、检查范围
2011年上半年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生产企业或怀疑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五、检查重点
1、企业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情况;
2、企业现有GMP质量管理体系,对接受境外委托加工生产的药品是否能够做到全面的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保证出口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