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重大转变的转折期,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中央和省里提出“十二五”时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一系列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并把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途径,这些都为“十二五”时期我省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把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一体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迫切需要解决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公共卫生服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要调整完善现行医疗、社保等方面制度和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这对卫生体制改革带来了新的挑战。
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量大,社会转型加速,生产生活方式变革迅速,疾病谱更为复杂,疾病负担日趋加大,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需求增长之间,特别是高质量高水平服务能力与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凸显。这些都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布局调整、服务方式转变和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比较突出
疾病防控任务艰巨。多重疾病负担带来严峻挑战,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人禽流感、霍乱等重大新、老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仍然是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因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社会负担沉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现,各类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安全、环境污染、饮用水污染和职业病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还不能适应日益增高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死亡和妇女生殖健康问题仍然是威胁妇幼健康的主要问题。
卫生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全省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亟待提升。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10年全省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仅3.15张,低于全国3.52张的平均水平;千人均卫技人员3.85人,低于全国4.33人的平均水平。二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全省医疗机构服务网络层次划分不够清晰、功能定位不够明确、结构不尽合理。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优势不够突出,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才明显不足。三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偏少,基础设施、实验室设备配备以及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与国家标准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四是公共卫生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体系有待加强。
卫生发展模式亟需转变。卫生工作存在重临床医疗、轻预防保健的现象,公共卫生工作仍然以防治传染病为中心,医疗保障机构对医疗服务的引导和约束机制有待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维护群众健康为中心的分工协作机制仍不健全,影响卫生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的综合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显现,任务愈发艰巨。当前,在推进医改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级财政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一些地区转换运行机制和增加卫生投入没有同步进行,影响改革效果;二是卫生人才队伍总体规模不足、人员结构失衡,基层特别是农村卫生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较低。高层次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缺乏及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尚未健全;三是公立医院改革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改革难度逐步加大;四是医疗保障筹资水平总体较低,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五是社会资本办医步伐不快,上规模、上水平的民营医院较少,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卫生事业发展方式,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重预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努力减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健康服务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人民健康。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宗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坚持“扩总量、打基础、强服务”。大力扩充卫生资源,基本解决卫生资源不足问题。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细化实施建设项目,发挥整体效益,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保证城乡居民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注重强化政府责任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控制成本,提高效率。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的协调发展,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既注重整体规划,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民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卫生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中上水平,并进一步提高。
--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全省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全体居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末,全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76岁,实现全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继续处于全国中上水平,力争有所提高。
--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医疗机构床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加快扩充卫生资源总量。“十二五”期末,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4张,每千人口医生达1.8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2.07人,实现全省卫生资源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医疗补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十二五”期末,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3610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增长1.5倍以上,达到年人均3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水平比“十一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院为主导、非公立医院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全面实施省、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在农村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在城市建立以省、市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全省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实现覆盖城乡、层次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效益显著的目标,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矛盾。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完成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和采供血五个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重点加强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2012年底,35%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15年底,95%以上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标准达到40元以上,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