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
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11〕6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七月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卫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全省卫生事业发展,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92号)要求,本《规划》由省卫生厅牵头组织编制。《规划》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精神为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政府对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政府推进“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制定卫生相关政策和安排卫生事业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始终把卫生事业发展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摆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仍然存在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
第一节 发展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基本实现“十一五”卫生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末,全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29岁;全省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9.84/10万、7.56‰和9.68‰,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35.3%、31.6%和28.7%,提前实现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84.7/10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96.4%的县(市、区)消除碘缺乏病。反映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在全国处于中等以上水平。
--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加。全省卫生总费用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2010年,全省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预计达到467亿元,比2005年增长约1.1倍;其中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从2005年的23.42%提高到29.7%,提高了6.28个百分点。
2006-2010年全省卫生基本建设投入105.2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35倍,其中各级政府投入41.58亿元,占总投入的39.5%,是“十五”期间2.5倍。新增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32.9万平方米,比“十五”期间增加101.3万平方米,增长76.98%。
2010年末,全省拥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7000个(含个体诊所,不含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床位数达11.09万张,比2005年增加了2.92万张,增长35.74%;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3.15张,比2005年增加0.74张;卫生技术人员13.58万人,比2005年增加3.49万人,增长34.59%;千人均卫技人员3.85人、医生1.57人、护师(士)1.49人,分别比2005年增加0.87人、0.26人、0.48人。全省共有村卫生室19976个,乡村医生2.84万人。
--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坚持依法执业,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严格医疗技术管理,严格医师、护士准入和管理。建立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和方法等。加强医院管理和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十一五”期间,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和住院人次数年平均增长率分别达10.3%和12.3%,医院病床使用率从2005年的77.7%上升到2010年的9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并在全省71%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公共卫生工作成效显著。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以防治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为主的公共卫生项目得到有效落实。“十一五”期末,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63%和38%。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8.17%和89.75%。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6.8%,治愈率达92%。全省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全省持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连续7年无白喉病例发生。2009-2010年免费为全省26万名城乡低保妇女检查妇女病,在项目地区为1.2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筛查、10.8万名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筛查。为全省约175.8万名8~15岁儿童免费补种乙肝疫苗,累计接种471.8万人次,接种率为97.5%,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7.08%;2010年末全省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5个、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城市10个、县城17个。
--妇幼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听力筛查网络、新生儿救护网络、儿童医疗救治体系和产前诊断技术网络,妇幼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采取将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贫困孕产妇纳入医疗救助制度,新生儿自出生即纳入新农合制度管理以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的提高,保护母婴健康。2010年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明显提高。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机制、体制、法制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初步建成,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更加健全,卫生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高效及时;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和灾后防病卓有成效,汶川特大地震援川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取得显著成绩;食物中毒、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医学救援有力有序;各类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任务圆满完成,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维护了经济社会稳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了各级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通过提高筹资水平、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提前一年实现国家提出的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的目标。2010年全省参合人数达2404.2万人,参合率达98.13%,人均筹资水平达150元。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9.14亿元,用于补助1393个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为153所中心卫生院配置了远程医疗会诊设备和192所乡镇卫生院配置了救护车,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补助、卫生技术人员补贴以及乡村医生津贴等政策。稳步推进社区卫生工作,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其他医疗卫生资源为补充,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3家,街道覆盖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