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的意见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全面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练兵,进一步提高灭火应急救援实战能力。通过深入推进“五大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的综合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推动落实单位自查自改。各地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行业)要按照自治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达标验收。
2.开展行业(系统)大排查、大整治。各地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文化、商务、安监、工商、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行业(系统)、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存档备查。要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全力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公安消防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按照“五大活动”部署,结合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等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场所)、“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饮、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和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从重从严整治隐患,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