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全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质量与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设通〔2011〕389号)
各市(州、地)住建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企业、省外入黔勘察设计企业,各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根据住建部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我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与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黔建设通[2011]240号)和《关于进行全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质量与市场行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黔建设通[2011]316号),并于2011年6月21日至7月4日期间进行全省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各市(州、地)住建局均能认真按照黔建设通[2011]24 0号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了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我厅对全省九个市(州、地)2011年度的施工图审查项目进行随机抽检,共抽检了27个项目(每个地区3个),涉及设计企业共27家。检查了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所抽检项目的设计企业的市场行为、勘察设计质量及施工图审查情况,并对所抽检项目的设计企业的资质进行了核查。检查情况表明:我省今年总的情况好于去年。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企业的市场行为、设计质量均较好,大多数勘察设计企业都能按规定换发了新的设计资质证书;办公场所、资金基本到位;建立了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及时地了解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能较好的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强制性条文,设计深度基本达到要求。
二、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企业检查情况
(一)市场行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