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项目配套电力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报
(浙发改基综〔2011〕869号)
各有关单位:
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工程是省重点建设项目,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关注和重视该项目建设,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和协调,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为全国第八次残运会的召开提供条件。在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多次协调下,工程克服了许多困难和问题,现场施工正有序推进。该项目配套的电力工程(高低压柜、变压器电缆等)也于2010年9月完成招投标工作,浙江电力成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并于11月签定了《设备销售合同》,今年初开始设备安装。在施工中,现场有关人员现场分别在3月22日和3月31日发现中标单位浙江电力成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是铝芯电缆(YJVC22),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铜芯电缆(YSV22)的要求,引起参建单位的重视,并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经查实共56根电缆中有24根为铝芯电缆,占全部电缆的43%(现已更换)。为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工作,4月18日省监察执法室会同省发改委(重点办)、省残联等单位对该项目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结果表明: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严重失职,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报验手续不严,导致铝芯电缆混为铜芯电缆在工程中使用,负有监理失职的责任。
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没有严格按《设备销售合同》约定,把好产品质量验收关,现场管理不力,未能充分发挥代建方的作用,造成整个工程管理混乱的局面,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