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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对我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检查的相关准备和协调工作,要深入一线进行实地检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出现违规的网点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家电下乡网点检查情况记录表》,并将检查总结报告于8月9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三)各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检查顺序由各组自行安排,检查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安排,组长单位要确定组长人选负责协调本组检查的相关事宜,各受检市要确定好联系人与检查组及时进行沟通协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家电下乡网点检查情况记录表

受检网点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2:
  家电下乡专项检查工作分组表

组 别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第一检查组

组长: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成员:石家庄市商务局

7月25日至7月31日

承德市、张家口市

第二检查组

组长:邯郸市商务局

成员:邢台商务局

7月25日至7月31日

沧州市、衡水市

第三检查组

组长:保定市商务局

成员:廊坊市商务局

7月25日至7月31日

唐山市、秦皇岛市

第四检查组

组长:唐山市商务局

成员:秦皇岛市商务局

8月1日至8月5日

保定市、廊坊市

第五检查组

组长:承德市商务局

成员:张家口市商务局

8月1日至8月5日

邢台市、邯郸市

第六检查组

组长:沧州市商务局

成员:衡水市商务局

8月1日至8月5日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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