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检查的相关准备和协调工作,要深入一线进行实地检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出现违规的网点按照《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家电下乡网点检查情况记录表》,并将检查总结报告于8月9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三)各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检查顺序由各组自行安排,检查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安排,组长单位要确定组长人选负责协调本组检查的相关事宜,各受检市要确定好联系人与检查组及时进行沟通协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家电下乡网点检查情况记录表
受检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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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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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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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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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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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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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家电下乡专项检查工作分组表
组 别
| 检查组成员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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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检查组
| 组长: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成员:石家庄市商务局
| 7月25日至7月31日
| 承德市、张家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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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检查组
| 组长:邯郸市商务局
成员:邢台商务局
| 7月25日至7月31日
| 沧州市、衡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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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检查组
| 组长:保定市商务局
成员:廊坊市商务局
| 7月25日至7月31日
| 唐山市、秦皇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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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查组
| 组长:唐山市商务局
成员:秦皇岛市商务局
| 8月1日至8月5日
| 保定市、廊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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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检查组
| 组长:承德市商务局
成员:张家口市商务局
| 8月1日至8月5日
| 邢台市、邯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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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检查组
| 组长:沧州市商务局
成员:衡水市商务局
| 8月1日至8月5日
|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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