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对我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为维护我省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净化家电下乡市场环境,打击违规销售和骗补行为,确保惠民政策的实施效果,推动我省家电下乡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根据《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商建函[2011]220号)要求,拟对全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7月25日至8月5日。
二、检查方法
全省11个设区市组成六个检查组交叉检查,每个设区市抽查不低于20%县(市),每个县(市)抽查不低于10%数量的网点,每个抽查网点现场回访量不低于当月销售的10%。
三、检查内容
(一)查设施
1、检查已备案网点信息管理系统是否规范,主要检查有无电脑、能否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人员能否熟练操作、信息录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情况;
2、检查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是否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购买须知;是否在产品公示栏中公布销售产品的型号和中标最高限价的;店堂内是否张贴补贴流程等宣传材料。
3、检查备案网点是否具备完善的配送服务能力。
(二)查系统
1、检查是否建立进销存台账并在系统中录入台账;
2、检查是否能及时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中录入家电下乡产品及标识卡相关信息,或在系统中及时对非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注销标识卡。
(三)查违规
1、是否存在将家电下乡产品作为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将标识卡配发到非匹配产品等情况;
2、是否存在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或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产品、非家电下乡产品以及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
3、抽检商品补贴卡的位置,有无抽卡销售、一机多卡等违规现象,有无机卡分离现象;
4、是否存在私自留用标识卡、滥用农民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资料,虚开销售发票或录入虚假购买信息的情况。
(四)查服务
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是否违反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终端销售价格高于中标价格;是否能当场为购买产品的农民开具税务发票;售后服务是否按时到位;是否能对家电下乡投拆进行及时处理。